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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政府近日正式发布新的食品管理决议,对食品“适用标准自我声明”与“产品声明登记”制度作出更为严格、细化的规定。新规显著扩大了必须在上市前完成合规声明的食品范围,标志着越南食品监管从“事后监管”为主,转向“事前合规为核心”,企业准入门槛明显抬高。
根据新决议,以下食品类别均被纳入强制声明范围:已加工与预包装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营养微量强化物质、保健食品、膳食补充食品、医学营养食品、特殊膳食用途食品以及36个月以下婴幼儿营养产品。除极少数豁免情形外,多数食品将不再允许“先销售、后补手续”。
在合规要求上,企业提交的声明档案须至少包含产品适用标准声明文件及检测报告。其中,检测报告必须由具备 ISO/IEC 17025 资质的实验室出具,且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。申报流程以线上办理为主,法定审核期限为 15个工作日;若监管部门在期限内未出具书面反馈,声明档案将自动公示并生效。
针对电商渠道,新规明确要求: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食品必须公开产品声明信息,以便监管部门核查并打击虚假宣传与不合规销售行为。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以及产品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一旦违规,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市场禁入风险。
在豁免情形方面,仅用于出口生产、不在越南境内消费的产品,以及人道主义援助、科研与检测用途的进口食品,可免于适用标准声明要求。
综合来看,新规将显著拉长食品上市周期,并同步推高检测成本、文件准备成本及合规管理复杂度。对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中国食品、保健品及跨境电商企业而言,“合规前置化”已成为刚性要求,提前规划检测路径、实验室资质与本地合规方案,将直接决定产品能否顺利进入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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